《汕头日报》是中共汕头市委机关报,国内统一刊号CN44-0060,隶属于汕头融媒集团,为粤东地区极具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主流党报。报纸文脉源远流长,1958年7月1日正式定名《汕头日报》,数十载赓续红色办报传统,忠实记录潮汕大地发展变迁。
报纸坚持政治家办报原则,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。立足汕头经济特区,聚焦产业发展、营商环境、乡村振兴、练江治理、侨乡建设、文旅传承等重点领域,深耕本土时政新闻,深度挖掘潮汕侨文化、红色文化、滨海文化特色。报刊坚持贴近基层、贴近群众,畅通民意渠道,理性开展舆论监督,用心回应市民关切,搭建党委政府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桥梁。
顺应媒体融合发展大势,报社构建以纸媒为根基,整合大华网、汕头Plus客户端、微信公众号、短视频平台的全媒体传播矩阵,打造一体化内容生产体系,推动主流声音线上线下全域传播。七十余载笔墨耕耘,《汕头日报》坚守党报使命,传承特区精神,凝聚海内外潮人力量,持续提升传播力、引导力、影响力、公信力,是服务汕头现代化建设、助力粤东区域发展不可或缺的主流舆论阵地。
人大之声 市直党建 专版 民生 法治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民意等
(1)水电气停供公告核对时间范围影响片区,临时调整信息及时更正,减少群众因信息偏差造成生活不便。
(2)社会组织信息通过民政平台核验,非法社会组织不做正面宣传,曝光非法机构严格依据官方公布的名单。
(3)医疗新技术报道核实机构资质,未经审批技术不宣传疗效,杜绝借新闻报道变相发布医疗类商业广告。
(4)种养产业报道区分总产量、商品产量,不简单合并统计,不夸大种养收益,避免误导广大农业从业者。
(5)新业态从业人数不直接采信平台单方面数据,结合主管部门统计综合研判,谨慎发布行业规模判断。
(6)地下管网地质勘察涉及涉密工程数据,未经主管部门许可,不对外刊登详细勘察数据,守住工程信息保密底线。
(7)图书影视上映时间以官方发行公告为准,网传预热档期不能作为正式时间,防止信息不实引发商业纠纷。
(8)公益项目筹款金额支出明细以公益组织公开年报为准,不采信自媒体单方面披露资金数据,维护公益报道公信力。
(9)水利隧道工程分清开工、封顶、竣工节点,对照竣工验收文件,不能混淆工程建设不同阶段节点表述。
(10)环境监测数据注明监测点位时段,单点数据不能代表全域状况,避免以点概面,客观反映区域环境真实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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